恩平市应急管理局公告
2019年第27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5号)、《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5号)、《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65号)、《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烟花爆竹经营许可的实施细则》(粤安监〔2014〕44号)、《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粤安监管三〔2017〕19号)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江门市应急管理局的委托授权,由企业申请,经审查许可,我局依法通过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广东江门恩平沙湖加油站和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广东江门恩平小岛加油站的改建加油站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依法对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广东江门恩平扁冲加油站予以延期换发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对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广东江门恩平马坦加油站予以变更换发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对恩平市良西镇鸿运烟花爆竹商店予以颁发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具体许可信息见附件)。请上述单位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确保生产安全。
特此公告
恩平市应急管理局
2019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