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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平市应急管理局遴选招标代理机构公告

  我局现需采购一批应急物资,该批物资总价值:974189元,该项目我局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现需面向社会公开遴选招标代理机构,承担该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服务范围与期限

  (一)服务范围:负责我局本次项目的全流程招标代理工作,具体包括但不限于:协助办理招标备案、编制招标文件、发布招标公告、组织开标评标、处理质疑与投诉、公示中标结果、协助签订合同及归档资料等。

  (二)服务期限:经遴选被确定为我局本次招标代理机构之日起至特定项目完成为止。

  (三)服务费用:招标代理服务费按相关规定由中标人(采购人)支付。

  二、遴选机构资格要求

  申请机构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招标代理相关业务。

  (二)已在省级政府采购网或同级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完成登记备案,具备开展招标代理业务的资质条件。

  (三)拥有不少于5名熟悉招投标法律法规、具备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能力的专职从业人员,并提供社保缴纳证明。

  (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3年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政府采购网”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五)具备固定的经营场所和符合要求的开评标场地、监控设施及档案管理条件。

  (六)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遴选流程与时间安排

  (一)报名申请:符合条件的机构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通过邮寄资料或者现场提交资料的方式进行报名(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二)评审:我局采购小组将对申请材料进行综合评审。评审重点包括企业资质、人员能力、业绩经验、服务方案、收费标准等。

  参加评审的代理机构需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备案证明文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公司人员基本情况,专职人员职称、资格证书及社保缴纳证明;

  4.近2年相关项目业绩证明材料;

  5.公司简介、服务方案、报价承诺及信誉承诺函(法人或者代理人现场汇报)。

  评审小组按照评审标准,从申请机构中按照评分高低选取1家作为我局本次招标代理机构。

  (三)结果公示:确定中选机构后,在我局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四、其他事项

  (一)本次遴选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各代理机构参与遴选所产生费用自行承担。

  (二)申请机构须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遴选资格。

  (三)本次遴选不接受联合体报名,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报名。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恩平市应急管理局办公室负责解释。

  五、联系方式

  报名地点:广东省江门市恩平市恩洲工业大道北63号恩平市应急管理局

  联系电话:0750-7176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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