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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危险化学品特殊作业安全 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


恩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文

恩安监管2018104

关于开展危险化学品特殊作业安全

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市有关单位:

根据江门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特殊作业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江安监管2018270)的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特殊作业安全管理,从即日起至201812月,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特殊作业安全专项治理(以下简称专项治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进一步增强企业从业人员安全风险意识,提高其特殊作业操作技能,规范特殊作业安全管理,全面落实《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30871-2014),切实提升企业特殊作业安全管理水平,有效遏制涉及特殊作业事故的发生。

二、专项治理范围和重点内容

(一)专项治理范围。

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带储存企业。

(二)专项治理内容。

全面治理违反《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的作业行为。重点治理以下内容:

1.未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建立符合《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的特殊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的;

2.未对主要负责人、各级安全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岗位员工进行特殊作业培训的;

3.未结合本企业实际按照《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规定的《安全作业证》(式样)制定特殊作业证的;

4.特殊作业涉及的作业人员未持有效证件作业的;

5.未配备完好可靠的可燃、有毒气体(物质)检测报警仪、氧含量分析仪器、消防器材、照明器具、应急救援器材等设备设施的;

6.未配置符合规定数量且合格有效的空气呼吸器等个人防护用品或员工不能熟练、正确佩戴的;

7.未在特殊作业前对作业现场和作业过程中的风险进行辨识或未制定、落实并按规定确认各项防范措施的;

8.未在动火作业前进行可燃气体定量分析,未在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前进行可燃气体、有毒气体(物质)和氧含量定量分析,或分析时间无效、分析结果不合格仍作业的;

9.未在特殊作业前办理作业审批手续的;

10.未在特殊作业前向作业和监护人员进行充分安全交底的;

11.未指派熟悉生产工艺、现场设备设施、具备应急处置能力的监护人进行全过程监护的;

12.未在特殊作业完成后及时恢复拆移的安全设施安全使用功能、撤离作业工具、清理作业现场杂物并签字验收的。

三、工作措施

(一)大力开展《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宣传教育培训。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和市有关单位安全监管人员要采取集体学习、组织培训等形式加强学习,熟悉了解掌握《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提高监管能力和水平。要充分借助户外显示屏、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加大《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的宣传力度,确保企业知悉《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的有关要求。要督促企业重新调整培训计划,将检维修、特殊作业列入第四季度安全教育培训,且每年至少培训一次。同时,企业要依照有关规范和标准完善特殊作业管理制度,严格特殊作业安全管理。

(二)强化特殊作业监督检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和市有关单位要紧密结合本地区安全生产工作监管实际,切实加强危险化学品特殊作业监督检查。一要将企业特殊作业列入计划执法和日常检查的必须内容,加大检查和处罚力度。二要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治理工作,将特殊作业作为重要内容,督促切实落实相关管理制度和措施。三要采取“四不两直”方式,经常性地开展针对特殊作业的暗查暗访,将违规特殊作业作为“打非治违”的重点,严厉处理特殊作业环节中的违规行为。

(三)严格违法违规行为处罚及事故查处。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和市有关单位要严格执法,严肃查处违法违规企业。对特殊作业安全管理存在严重漏洞的企业,要依法责令其停产停业整顿。对在特殊作业环节发生事故的企业,要严格依法按相关规定暂扣其安全生产许可证或责令其停业整顿;对于不能满足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要提请发证机关依法吊销其安全生产许可证,报请市人民政府予以关闭。

四、工作要求

(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和市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督促辖区内有关企业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计划、措施,进行不留盲区、不留死角、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自查,并落实责任,认真整改,切实提高特殊作业安全管理水平。

(二)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和市有关单位要根据本通知要求,结合《关于印发恩平市2018年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生产经营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恩安监管〔201894号)以及日常监管工作计划,组织开展本辖区的危险化学品单位特殊作业专项检查。对违法违规行为,要加大执法力度,进行重点查处。

(三)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和市有关部门要及时汇总本次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于20181220日前将《恩平市危险化学品特殊作业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情况表》报送市安全监管局监督管理股。联系人:陈观侨,电话:7176711,传真:7176730,政务交流平台报送路径:市安全监管局—监督管理股—陈观侨

请将本通知及时转发至辖区内各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带储存企业。


附件:1.恩平市危险化学品特殊作业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情况表

2.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30871-2014



恩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8929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附件1

恩平市危险化学品特殊作业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情况表


填报单位(盖章):                                          

检查企业

(家次)

责令整改通知书(份)

发现涉及特殊作业方面问题隐患(项)

落实隐患整改(项)

制度制定修订情况

安全培训

情况

配备相关设备实施情况

安全作业证使用情况

制度有效执行情况


备注

治理内容13

治理内容2

治理内容56

治理内容789

治理内容4101112










填报人:                    联系电话:                     日期:201812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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