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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平市应急管理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和帮助下,市应急管理局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牢牢把握应急管理“三个重要定位”,统筹发展和安全的工作基调,以强化执法监督为手段,不断推进我局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的法制化、程序化和规范化,进一步提升我市应急管理系统法治政府建设水平确保我市在党的二十大前后保持稳定良好安全态势,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法治学习宣传情况

)严格抓好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贯彻工作。我局把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干部培训课程的重要议题,党委班子带头习近平总书记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 年)》、《民法典》、新《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提高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水平。截至11月30日,我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已组织学习5次,组织全体党员干部集体学习全国两会精神、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结合纪律教育活动月,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此外,举办了三期“应急管理大讲堂”,邀请省内专家围绕新《安全生产法》各项内容向全市领导干部进行专题授课。

)大力组织开展安全应急宣传活动。一是安全生产月期间,紧紧围绕“遵守安全生产法,当好第一责任人”主题,组织部门单位观看《生命重于泰山》电视专题片,开展安全生产“大讲堂”、基层宣讲等,累计参与1024人次;开展“安全教育培训”5场,共1520人参与;开展线上云宣传活动4场,共计590人参与;开展《安全生产法》宣贯活动12 次,共计773 人参与;组织开展全员应急救援演练和知识技能培训12场,共计576 人参与;扎实开展系列安全宣传“五进”活动,开展各类安全教育培训21场,累计参与1520人次;组织全市74家规上企业的负责人进行安全生产宣誓签名和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活动,压实企业主体责任。举办恩平市2022年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开展安全生产承诺宣誓和签名活动,共计 1211人参与。二是积极组织发动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及辖区企业员工参与2022 年应急普法马拉松活动,截至目前累计参与人数达4116人,组建队伍584支,均排名全市第一。

完善依法治理制度体系情况

压实党政领导责任一是按照新安法的要求,先后修订了《恩平市安全生产“一票否决”暂行办法》、《恩平市安全生产约谈制度》、《恩平市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办法》,制定并印发了《恩平市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十五条”68项措施》、《恩平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重点工作清单》及《恩平市党政领导干部2022年度安全生产重点工作清单》,督促各级党政领导干部认真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对安全生产工作亲力亲为、亲自部署,对辖区和分管职责范围内的重点场所和关键环节,及时到现场调研、排查问题、督办整治,切实扛起守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

(二)压实部门监管责任。按照新安法三管三必须工作要求,提请修订《恩平市党政部门及上级驻恩平有关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进一步明确了各镇(街)、各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根据新法的要求,针对一些长期漏管、脱管的行业领域,按照“三管三必须”以及业务相近、实际工作关系最密切原则,于今年1月提请市政府印发了《关于明确部分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通知》,明确了我市海上休闲渔业、小型游乐设施、危险废物处置、农村自建房、电力、洗砂加工、旅业(民宿)、餐饮行业、再生资源回收、观光体验和校外培训机构等行业领域安全监管的责任单位,堵塞了监管漏洞。我市大部分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单位能切实强化履责担当,主动开展“一线三排”,认真组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定期分析研判本行业领域形势和风险,对工作薄弱点、重大风险点、事故多发点拿出更多针对性、实效性的措施,牢牢守住安全防线。

压实企业主体责任抓住企业实际控制人“1”个核心,管住其落实安全生产“7”项法定职责,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大大改变了企业重效益、重进度、轻安全现象。新安法实施以来,我市有80多家企业新设置了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企业自主开展三级安全培训累计10万多人次,通过自查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9万多项,投入技术改造和安全隐患整改的资金累计5000多万元。

探索创新督查机制。实行“1+4+8”工作机制,深入各行业监管部门单位及管辖的下属单位、企业和重点行业,成立1个总督查组,4个督导组,8个检查组,开展全方位的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同时制定出“一线三排”三色预警督办机制,累计隐患整改率少于70%的标明红色警告,累计整改70%以上但未全部整改的标明黄色预警,对全部隐患完成整改的标明绿色清零。相关情况每天报市委书记、市长审查,及时督促相关责任镇(街)和部门单位做好跟踪整改,确保隐患排查工作做到堵塞漏洞、解决问题、闭环管理。通过高位部署、高位统筹、高位推进,检查企业2032家次,排查发现隐患2118项,均已整改完成。

开展行政决策情况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行政处罚案件审理工作,完善法制化管理提高行政执法案件办理工作水平,制定了《恩平市应急管理局行政处罚案件审理工作规则》,进一步完善案审机制、规范办案程序、保证办案质量、提高办案效率;明确在作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之前,必须由法制审核人员进行合法性审核,未经法制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有效避免执法的不公正、公平,有效避免执人情法、暗箱操作、自由裁量权执行不当等问题。截至11月30日,我局没有涉及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情况

结合《广东省行政检查办法》精神,我局将春节后复工复产安全防范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执法高危细分领域安全风险专项治理危化品、工贸企业“百日清零”行动等工作与年度检查计划、“双随机”抽查计划有机结合,通过应用广东省安全生产移动执法系统实行综合检查,尽量减少不必要的频繁重复执法。

)执法处罚有力度。今年以来,我局加大了对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罚款金额更高、处罚方式更严、惩戒力度更大,截1130日,检查生产经营单位499家次,发现隐患693处,下达责令限期整改指令183份,现场处理措施决定书8份,整改复查意见书204份。已立案22宗,已罚款79.8576万元。所有行政处罚案件中没出现过行政复议。其中,依据新《安全生产法》规定,加大了对事故处罚的力度。如,对我市大槐镇耀骏陶瓷原料加工点2021年“9•30”一般触电事故,对事故企业罚款60万元(同类事故在新安法实施前一般罚款为40万元左右),对企业主要负责人罚款1.8万元(罚款金额为企业主要负责人上年度收入的40%,旧安法是按上年度收入的30%罚款)。

)行政许可有温度高度重视企业的本质安全,对新建企业的规划、设计、建设和安全资金投入、安全设备、安全管理提出了更高要求。新安法实施以来,我市严把准入关,认真做好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经营企业的行政许可工作,坚持“现场核查和材料审查相结合”原则,严把关口,严格按程序和规范办理许可。全市共受理安全生产行政许可127宗,其中予以许可127宗,不予许可0宗,全部都在法定时限内如期办结,无一差错、无一投诉、无一复议。

)专项整治有速度今年以来,我局继续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为主线,以“一线三排”工作机制为抓手,紧盯重点行业领域,深入推进重点领域安全专项治理。一是化工企业安全专项整治高质量完成。行动以来,我市各级检查危化及化工企业共209家次,出动人员836人次,整治隐患295项,立案处罚2宗,罚款6万元,停产整顿企业1家,完成全市7家化工企业的全面整治。二是工贸行业“百日清零”专项整治成效显著。我局严格根据省、江门市应急管理部门的工作部署,重拳出击,对辖区内的铝加工(深井铸造)、粉尘涉爆企业开展地毯式排查,对10人以上涉粉尘企业进行全方位的督促整改,8月初完成了第一轮清零,比省要求提早1个月。行动期间,全市共检查或者联合执法检查60余家次,排查治理安全隐患130余项。截至目前,我市在工贸领域保持了零事故,刷新了近十年来的历史记录。

五、依法化解矛盾纠纷情况

今年以来,我局没有收到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情况。

六、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局党委书记、局长刘博熙始终将建设法治政府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围绕法治政府建设责任制落实,突出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切实履行法治建设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一是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列为党委会重要议题,定期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主动部署重要工作、过问重大问题、协调重点环节、督办重要任务,把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二是成立了由局主要领导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任第二责任人,局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格局,切实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把法治建设贯穿于应急管理工作的全过程,统一领导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同时严格执行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制度,每年第一季度向政府报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并通过局域网站向社会公开。三是每季度组织举办一期“应急管理大讲堂”活动,邀请省内专家向全市领导干部针对新《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进行专题授课。目前已举办三期,累计参与培训干部450余人次。此外,局长刘博熙还到各部门,企业上好“法治大讲堂”,讲好新《安全生产法》,累计参与300多人次。通过举办一系列举措,进一步提升了我市干部、企业主体的应急管理综合能力和全民安全生产意识。

七、上级有关法治政府建设决策部署和工作安排落实情况

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加强社会信用体系的重要论述,根据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的工作部署,我局积极深入推动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一)加强信息归集共享。我局严格按照应急管理部的《安全生产执法手册》和行政执法公示三项制度的要求,在开展2022年度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和专项执法检查中,使用广东省安全生产移动执法系统开具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各类文书,确保每名监管执法人员、每个案卷办理全过程都在广东省安全生产移动执法系统中完成,确保执法有痕,监管有迹。并按照规定,全面、规范、按时推送行政处罚等执法信息至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江门市政务大数据中心平台或江门市公共信息信息管理系统。截至1130日,我局共公示19条行政处罚信息和87宗行政许可信息。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查询查看及监督。

(二)建立安全生产诚信“黑名单”制度。以未经许可擅自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等不良信用记录作为企业安全生产诚信“黑名单”的主要判定依据。截至1130日,无企业列入黑名单。

(三)推动企业实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承诺制。指导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和烟花爆竹企业制订符合本单位实际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承诺书》,并通过本单位的生产经营场所宣传栏、公告栏等载体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提高企业履行主体责任的主动性和自觉性。持续指导全市2家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和1家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带储存经营企业不断健全安全风险研判与承诺公告制度,每天开展安全风险研判,并通过广东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每天10时前发布安全风险承诺公告,强化安全风险有效管控。

八、法治队伍建设情况

(一)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我局高度重视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工作,一是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多渠道培训配齐基层执法人员,局领导带头考取行政执法证,持证人员由原来的13人增加至22人,打造了一支政治过硬、作风过硬的行政执法队伍。二是严格落实“导师制”,按照“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改革”的部署要求,制定了《应急局2022年度镇(街)行政执法人员业务培训计划》和《恩平市镇街综合行政执法导师制人员报名表》,明确组织、导师和联络员,组建导师团向镇街传授执法实务技能,切实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充分发挥市级行政执法部门的“传帮带”作用。

(二)组织专题业务培训班。6月24日我局召开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会议暨行政执法业务培训班,局分管领导、相关股室人员,各镇(街)、园区管委会应急办负责人及安全生产执法业务骨干共29人参会参训,有效统一各镇(街)执法标准,提升执法人员执法业务水平。

(三)坚持现场带班执法实操。结合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和专项工作安排,我局坚持行政执法检查提前告知镇街行政执法人员,根据实际情况会同镇街应急管理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办执法人员开展带班执法,严格现场检查、调查取证和证据采集程序,规范制作各类执法文书,提升镇街执法人员安全生产领域行政执法技能水平。

九、利用社会资源防范化解安全风险情况

根据本局职能,结合日常执法检查工作,全力做好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金属冶炼等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投保工作。我市现有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2家、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54家(其中恩平油库1家,加油站52家,纯贸易1家),烟花爆竹批发企业1家,我局坚持“应参尽参”原则,全市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民用爆炸物品、金属冶炼、渔业生产等八大高危行业企业100%购买了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同时我局积极配合上级应急部门做好安责险信息化推进工作,动态统计更新安责险购买情况,并按时上报。

十、法治政府建设及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

我局在依法行政工作中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在执法过程中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一是部分执法人员的知识结构、监管能力和业务水平还不高,对行政执法的程序、规定了解不透,在行政处罚案件办理过程中还不够严谨,在某些法律运用上不够成熟。二是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部分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对其法定安全生产职责还不清晰,特别近几年受疫情影响,企业经济效益大幅下滑,安全生产经费投入不足,导致安全防护、应急救援设备物资更新不及时。

十一、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强化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安全生产意识。始终把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作为一项长期任务,采取有力措施,抓紧抓实抓好。结合《安全生产法》普法、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七进”等活动,广泛进行安全生产公益宣传,及时通报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情况。突出中小企业、基层农村和薄弱环节发力,提升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的广度和深度。通过宣传教育,不断提高政府及监管部门安全发展理念和依法治安能力;提高生产经营单位法律意识和安全红线意识;提高全员安全生产技能和自我防范、自我保护意识。

(二)强化依法治理,进一步提升监管执法水平。科学制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加大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投入,加强对危险化学品、工矿商贸等重点行业领域的监管,深入开展各类专项整治,持续推进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将法定制度规定执行到位,不让查出的问题反复出现。继续保持高压严管态势,认真落实重大处罚集体研究制度,严格执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细则,健全行政执法和司法衔接制度,依法依规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将有安全生产失信行为和重大安全隐患整改不力的企业列入“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三)强化基层基础,进一步加强安全保障能力。将责任落实到“神经末梢”,加强基层安全监管队伍建设,配足配强专业监管人员。要保障安全生产工作经费,按照规定执行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岗位津贴,提升基础保障能力,全方位、多层次组织法律法规和执法专业培训,提高运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的能力。在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工作中,确保镇(街)安全生产监管职责更清晰,监管更有力,谨防出现工作断档与监管真空。要采用并有效运行安全生产问题处置监管线上平台、危化品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等现代信息监管工具,及时总结推广先进的执法经验做法,推动安全生产执法规范化和智能化。重视应急救援工作,建立健全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应急联动机制,全面提高事故应对救援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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