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
现将《江门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培训“走过场”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江应急〔2021〕257 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江门市应急管理局制定的《安全生产培训“走过场”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认真贯彻执行,排查辖区内的安全培训机构、考试机构和考试点、生产经营单位等3类主体,开展检查并督促相关经营单位按要求自查自改。
自2021年12月至2022年9月,每月25日前,将《关于安全生产培训“走过场”专项整治自查整改报告》和《广东省安全生产培训“走过场”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统计表》报送到恩平市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基础股。
(联系人:杨耀昌,联系方式:7176717;李珊,联系方式:7152426)
附件:江应急〔2021〕257号-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培训“走过场”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pdf
恩平市应急管理局
2021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