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河源市东源县乐频建筑石料有限公司“4·10”物体打击事故情况的通报
大田镇、那吉镇、良西镇、牛江镇和各非煤矿山企业:
现将《江门市应急管理局转发关于河源市东源县乐频建筑石料有限公司4·10物体打击事故情况的通报》(江应急〔2020〕167号)转发给你们,结合我市非煤矿山实际情况,现提出以下工作要求:
一、加强外包单位的安全管理
各非煤矿山企业要深刻吸取河源市东源县乐频建筑石料有限公司“4·10”物体打击事故教训,举一反三,按照《非煤矿山外包工程安全管理暂时办法》的规定,将外包工程纳入本单位统一安全管理,严格落实“七个有”,一是严查承包单位资质和项目条件,对不符合资质的承包单位,一律不得发包,二是签订安全生产协议,明确各自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三是加大施工作业安全所需的资金,四是做好安全技术交底,提供与外包工程有关的勘察、设计、风险评价、检测检验和应急救援等资料,五是实施作业现场全过程监督检查,六是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安全生产考核,七是建立健全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
二、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
大田镇、那吉镇、牛江镇和良西镇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担当意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对非煤矿山外包企业的监督检查,全面摸清本辖区非煤矿山企业外包情况,重点检查发包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安全生产投入情况和承包单位施工资质、安全投入落实、管理机构、技术力量配备等情况,及时查处违法发包、转包、分项装包等行为。请大田镇、那吉镇、牛江镇和良西镇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力度,全力推进检查行动,并于7月20日前将检查情况总结和《非煤矿山企业外包工程检查统计表》报至市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基础股。
恩平市应急管理局
2020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