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平市卫生健康局2019年证明事项保留目录
序号 | 报送单位 | 证明名称 | 设定依据 | 实施基本情况 |
依据名称、文号及条文内容 | 索要部门 | 行政事项 | 开具单位 |
1 | 恩平市卫生健康局 | 护士聘用证明 | 《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59号发布)第七条申请护士执业注册,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六)医疗卫生机构拟聘用的相关材料。 | 执业登记机构 | 护士许可 | 聘用单位 |
2 | 恩平市卫生健康局 | 地址证明 |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35号)第三章登记与效验 第二十五条申请医疗机构执业登记必须填写《医疗机构申请执业登记注册书》,并向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材料:(二)医疗机构用房产权证明或者使用证明。 | 执业登记机构 | 医疗机构设置、执业登记许可 | 村委会或相关的部门单位 |
3 | 恩平市卫生健康局 | 医师聘用证明 | 《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令第13号)第三章注册程序 第十二条申请医师执业注册、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三)医疗、预防、保健机构的聘用证明。 | 执业登记机构 | 医师许可 | 聘用单位 |
4 | 恩平市卫生健康局 | 计生证明 | 《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一条 对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在评选先进、授予个人荣誉称号和确定综合性奖励以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企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考核、任用等方面予以否决。 | 用人单位 |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企业事业单位招聘 | 卫生健康(人口计生)部门 |
5 | 恩平市卫生健康局 | 参加医师资格考试人员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 | 《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卫生部令 4号)第十三条 申请参加医师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到户籍所在地的考点办公室报名,并提交下列材料:(四)试用机构出具的试用期满一年并考核合格的证明。 | 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 医师资格考试 | 试用期机构 |
6 | 恩平市卫生健康局 | 申请变更执业范围医师聘用单位同意变更执业范围的证明 | 《关于医师执业注册中执业范围的暂行规定》(卫医发 〔 2001 〕169号)第七条 申请变更执业范围,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五)聘用单位同意变更执业范围的证明。 | 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 医师执业注册变更 | 申请人所在单位 |
7 | 恩平市卫生健康局 | 从业人员健康合格证明 | 1.《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七条:公共场所直接为顾客服务的人员,持有“健康合格证”方能从事本职工作; 2.《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条第一款: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组织从业人员每年进行健康检查,从业人员在取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后方可上岗。 | 执业登记机构 |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 | 有体检资质的单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