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恩平市贫困人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补助方案的通知
各镇(街)卫计局(办),各医疗卫生单位:
为推进健康恩平建设,贯彻落实江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文件《关于印发江门市贫困人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实施方案的通知》(江卫〔2017〕471号)精神,市卫生计划生育局联合市民政局、市扶贫办研究制定了《恩平市贫困人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执行期间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反映。
恩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恩平市民政局
恩平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1月23日
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联系人:吴春策 电话:7371075
恩平市贫困人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转发关于印发江门市进一步推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恩卫〔2016〕312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和《关于印发江门市进一步推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江卫〔2016〕416号)等文件精神,加强贫困人口健康管理,落实精准扶贫工作,现结合我市工作实际,
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签约对象
本市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供养人员和建档立卡的贫困人口。
二、目标任务
各镇级根据民政、扶贫办提供的贫困人口信息,以乡镇(街道办)为单位,为患病贫困人口提供有效救治和康复随访服务;为一般贫困人口提供完善的预防保健服务,有效减少因病致贫、返贫。签约服务优先覆盖高血压、糖尿病、结核病等贫困慢病患者,根据服务能力逐步扩大到全部贫困人群,到2017年底,贫困人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50%;到2018年底,贫困人口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100%。
三、团队服务和职责
实施“1+N”签约模式,即以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主体,确定一名全科医生(临床医生)为第一责任人,乡村医生、护士为辅。服务能力较强的乡村医生,可以直接与贫困人口签约,并提供约定的服务。二级以上医院专科医师为技术指导团队,为贫困人口签约服务提供指导。
(一)全科医生(临床医生等)具体负责家庭医生团队管理、疾病诊断治疗和转诊、与上级医师保持联系、预约专家门诊、并指导健康管理人员的工作。
(二)公卫医生负责家庭医生团队管理的具体工作;落实健康教育、健康服务等工作计划和措施;提供公共卫生服务。
(三)护士协助全科医生(临床医生等)和公卫医生开展健康教育、健康管理,负责相关报表和台账录入。
(四)乡村医生负责辖区贫困人口健康状况的收集汇总、随访服务、常见病及慢病的诊治转诊。
(五)村卫计专干负责组织贫困人员积极接受家庭医生团队服务,为镇村医疗机构提供贫困人员基本信息,宣讲健康扶贫政策,配合随访服务。
(六)县级医院指导人员负责对家庭医生团队进行医疗业务知识培训和技术指导,对签约患者进行疾病诊断和治疗。
四、服务内容
贫困人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主要内容包括基本医疗、公共卫生、健康指导和个性化的健康管理服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可结合实际情况对服务项目内容进行细化优化,制定各项优惠政策,并在签约服务协议中予以明确。
(一)普惠服务包
1.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以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为基础,优先为贫困人口提供相关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建立规范的电子健康档案,实施动态管理。贫困人口中的重点人群应根据情况增加2-4次随访记录,对65岁以上老年残疾人每年提供一次健康体检服务。
2.基本医疗服务。主要包括常见病和多发病的中西医诊治、合理用药、就医路径指导等。签约的贫困人口可通过预约方式优先获得家庭医生门诊,签约年度内免费为签约居民中行动不便且确有需求的贫困人口提供4次出诊服务,医疗服务要符合诊疗规范和流程。对超出家庭医生基本诊疗服务范围的需求,帮助其预约上级医院的专家门诊、大型设备检查等;需转往上级医院住院的患者,及时办理转诊手续,协调上级医院优先安排住院。
3.健康指导。对签约贫困人口的健康状况进行体检和评估,制定针对性健康管理方案。
(二)个性化服务包
(1)家庭病床服务;
(2)居家医疗、护理、康复指导及心理干预等服务;
(3)为年老体弱、行动不便和贫困慢性病病人开展巡诊、家庭病床诊疗、护理服务。
个性化医疗卫生服务按规定另行收取费用。
五、资金结算方式
(一)普惠包结算方式。
家庭医生为签约贫困人口提供约定的服务,按《实施意见》的标准收取年度服务费,即每人每年120元,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和签约居民按3.5:3.5:3比例负担。其中贫困人口个人负担部分(36元/人/年)由市民政局、扶贫办专项资金给予全额补助。即:建档立卡的贫困人口由市扶贫办专项资金给予全额补助,剩下的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供养人员由市民政局专项资金给予全额补助。
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结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支付按《实施意见》执行。市民政局、扶贫办支付的贫困人口个人负担部分专项资金按年(不满一年按3元×当年剩下的月份数)一次性拨付给家庭医生团队定点机构。
免收流程:家庭医生团队定点机构根据与市民政局、扶贫办的支付端口资料,确定贫困人口身份,直接减免个人支付的签约服务费(全年或不满一年按3元×当年剩下的月份数)。
支付流程:家庭医生团队定点机构每月将新增的免收贫困人口资料报市民政局、扶贫办。两单位按辖管人员审核后,将当月新增的免收服务经费当月拨付给家庭医生团队定点机构。
计算公式:
当月拨付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3元×当年剩下的月份数×当月新增的普惠包签约贫困人口人数。
(二)个性化服务包结算方式。
家庭医生团队定点机构按服务包收费标准收费。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市卫计局负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宣传发动,牵头制定相关政策文件及具体实施方案,加强统筹指导,规范签约服务等工作。民政部门负责提供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供养人员等有关信息;扶贫部门负责提供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有关信息。并协助卫计局和各镇(中心)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政策宣传,发动基层民政干部、基层扶贫干部、社工、志愿者、驻镇村干部等配合做好贫困人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
(二)明确筹资渠道。
市民政局、扶贫办要明确筹资渠道,设立贫困人口签约专项经费,用于补助签约费中个人支付部分的费用,发挥民政救助、财政补助、医保基金等资金的最大保障效益。并逐步探索扩大签约服务筹资渠道,力争最大限度地减轻贫困人口的就医负担,提升签约服务获得感,形成政策叠加效应。
(三)规范开展服务。
各实施单位要根据任务目标,制订工作规划,积极主动开展签约服务和健康指导。对公共卫生和健康管理服务采取集中、入户、电话、微信等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并在工作开展中不断优化服务流程,提高服务质量。家庭医生团队要负责做好签约后的分类标识、信息统计与上报工作。
附件:恩平市贫困人口家庭医生签约普惠服务包
附件
恩平市贫困人口家庭医生签约普惠服务包
序号 | 项目分类 | 服务内容 | 服务次数 | 服务方式 | 服务内容解释 | 履约记录 | 签名 |
1 |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 健康档案 | 终生 | 上门或机构 | 建立个人健康档案;签订家庭医生服务协议。 | ||
3 | 中医服务 | 1次/年 | 为65岁以上的老年人提供中医体质辨识。 | ||||
4 | 8次/年 | 对0-36个月儿童家长提供儿童中医药健康指导。 | |||||
5 | 体检服务 | 体格检查 | 1次/年 | 体温、脉搏、呼吸、血压、身高、体重、腰围、皮肤、浅表淋巴结、心脏、肺部、腹部等常规体格检查,并对口腔、视力、听力和运行功能等进行粗测判断。 | |||
6 | 65岁以上老年人除常规体格检查外增加血常规、尿常规、肝功能、肾功能、空腹血糖、血脂、心电图、腹部B超(肝、胆、胰、脾) | ||||||
7 | 上门服务 | 出诊服务 | 4次/年 | 上门 | 为行动不便的患者提供4次上门服务 | ||
8 | 基本医疗 | 就诊服务 | 不限 | 机构 | 常见病和多发病的中西医诊治、合理用药、就医路径指导等。优先门诊服务,优先建立家庭病床服务。 | ||
9 | 协助就医 | 转诊预约 | 4次/年 | 机构 | 根据患者身体状况提供预约专家诊治、住院服务、手术服务。 | ||
10 | 健康指导 | 健康指导 | 4次/年 | 上门或机构
| 预防保健、疾病健康教育,多种方式咨询和指导。 | ||
11 | 1次/年 | 每年获得1次健康评估报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