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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恩城街道南联村委会揽颈巷圆周(土名) 地块土方工程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恩平市人民政府恩城街道办事处:

你单位报来关于恩城街道南联村委会揽颈巷圆周(土名)地块土方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申请材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广东省水土保持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水土保持有关技术规范和标准,我局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如下:

一、同意该项目水土保持方案

本项目位于恩平市恩城街道办事处南联村委会揽颈巷圆周(土名)地块,建设内容主要为场地平整。工程总占地面积2.72公顷,均为永久占地。该项目土石方开挖总量5.62万立方米,填方总量6.42万立方米,借方0.80万立方米,无弃方。工程于2024年11月开工建设,2025年6月完工,总工期8个月。

二、水土保持方案总体意见

(一)基本同意建设期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2.72公顷。

(二)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执行南方红壤区三级标准。

(三)同意水土流失防治目标为:水土流失治理度90%,土壤流失控制比1.0,林草植被恢复率90%,林草覆盖率19%

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及分区防治措施安排。要求各分区落实相应的水土流失防治措施,防止水土流失危害。

(五)同意建设期需要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面积为27244平方米(项目占地面积27244平方米)。根据《关于印发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综﹝2014﹞8号)、《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水利厅关于规范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标准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21〕231号)本项目属于一般性生产建设项目,按照征占用地面积每平方米0.6元一次性征收水土保持补偿费,该项目应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16346.4元

三、有关工作要求

(一)请及时到税务部门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二)项目现已完工,相关单位应统筹做好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工作,并将验收材料向我局报备。水土保持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生产建设项目不得投产使用。

(三)配合做好监督检查工作。我局对水土保持方案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时,相关单位应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恩平市水利局

2026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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