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恩平中心城区新平北路腾飞街内涝点整治工程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恩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你单位报来关于恩平中心城区新平北路腾飞街内涝点整治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申请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广东省水土保持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水土保持有关技术规范和标准,我局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如下:
一、同意该项目水土保持方案
本项目位于锦江以北恩平中心城区腾飞街,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雨水管道、现有合流管清淤、腾飞街改造升级以及配套现状管线迁改及井圈加固。其中,现有合流管清淤范围包括新平北路等道路区域,新建雨水管道、腾飞街改造升级、配套现状管线迁改及井圈加固等工程。本项目占面积25719.25平方米,均为永久占地,占地主要类型为城镇村道路用地。项目挖填土方总量为2.72万立方米,其中挖方量1.75万立方米,填方量0.97万立方米,弃方量1.75万立方米,借方量0.97万立方米。本项目工程已于2022年10月开始建设,于2023年7月完成,建设工期约10个月,该方案属于补报方案。因此,设计水平年定位2024年。
二、水土保持方案总体意见
(一)基本同意建设期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2.57公顷。
(二)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执行南方红壤区一级标准。
(三)同意水土流失防治目标为:水土流失治理度98%,土壤流失控制比1.0,渣土防护率99%,林草植被恢复率98%,林草覆盖率2%。
(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及分区防治措施安排。要求各分区落实相应的水土流失防治措施,防止水土流失危害。
(五)同意建设期需要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面积为25720平方米。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水利厅关于规范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标准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21〕231号),本项目属于一般性生产建设项目,按照征占用地面积每平方米0.6元(不足1平方米的按1平方米计)一次性征收水土保持补偿费,因此同意该项目水土保持补偿费为15432元。
三、有关工作要求
(一)请及时到税务部门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二)项目在竣工验收和投产使用前,相关单位应统筹做好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工作,并将验收材料向我局报备。水土保持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生产建设项目不得投产使用。
恩平市水利局 2024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