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平市水利工程建设服务中心:
我局于2023年4月13日收到你单位提供的关于恩平市那吉河治理工程(马王冲及黄牛栏河支流段)水土保持方案申请材料(包括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申请、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及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承诺书),并于2023年4月13日受理你单位提出的恩平市那吉河治理工程(马王冲及黄牛栏河支流段)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审批申请。经程序性审查,你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的规定,我局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如下:
(一)基本同意建设期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6.79公顷。
(二)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执行南方红壤区一级标准。
(三)同意水土流失防治目标为:水土流失治理度98%,土壤流失控制比1.0,渣土防护率99%,表土保护率92%,林草植被恢复率98%,林草覆盖率27%。
(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及分区防治措施安排。
(五)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水利厅关于规范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标准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21〕231号),我市执行一般性生产建设项目,按照征占用地面积每平方米0.6元一次性征收水土保持补偿费,及《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财综〔2014〕8号)第十一条第四款“建设市政生态环境保护基础设施项目”免征水土保持补偿费,因此同意该项目水土保持补偿费缴费面积为58172m2,缴纳费用3.49032万元。
(六)本决定书有效期为3年。若水土保持方案自批准之日起满3年,生产建设项目方开工建设的,其水土保持方案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恩平市水利局 2023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