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恩平中心城区西门大桥建设工程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恩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我局于2022年2月24日收到你单位提供的关于恩平中心城区西门大桥建设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申请材料(包括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申请、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及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承诺书),并于2022年2月25日受理你单位提出的恩平中心城区西门大桥建设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审批申请。经程序性审查,我局认为你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的规定,我局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如下:
(一)基本同意建设期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3.70公顷。
(二)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执行南方红壤区一级标准。
(三)同意水土流失防治目标为:水土流失治理度98%,土壤流失控制比1.0,渣土防护率97%,表土保护率92%,林草植被恢复率98%,林草覆盖率25%。
(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及分区防治措施安排。
(五)同意建设期水土保持补偿费为0.00万元。
恩平市水利局
2022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