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平市发展和改革局:
我局于2021年6月2日收到你局提供关于恩平市粮食储备库新建仓库用地平整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申请材料(包括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申请、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等),并于2021年6月3日受理你局提出的恩平市粮食储备库新建仓库用地平整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审批申请。经程序性审查,我局认为你局提交的申请材料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的规定,我局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如下:
(一)基本同意建设期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2.36公顷。
(二)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执行建设类项目二级标准。
(三)同意水土流失防治目标为:水土流失总治理度95%,土壤流失控制比1.0,拦渣率95%,表土保护率87%,林草植被恢复率95%,林草覆盖率22%。
(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及分区防治措施安排。
(五)同意建设期水土保持补偿费为0.00万元。
恩平市水利局
2021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