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分工》(安委〔2020〕10号)的文件精神,为进一步遏制安全生产事故发生,恩平市水利局结合2025年“隐患排查治理年”行动,推动建立安全生产举报途径,依法确保生产安全,畅通公众监督举报渠道,发挥社会监督作用。现将恩平市水利局安全生产举报途径公布如下:
一、举报受理范围
水利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
1.涉嫌瞒报谎报生产安全事故的;
2.涉嫌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
3.涉嫌存在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
二、举报受理要求
要求举报人实名举报。举报受理人员将按照有关规定,对举报人的个人信息及所提供的举报资料予以保密。举报人对其提供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违反相关规定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三、不予受理情形
1.无明确举报对象的;
2.没有具体违法事实的;
3.已受理或者办结,且举报人在无新证据的情况下对同一事实重复举报的;
4.对已经批复结案的生产安全事故举报的;
5.向应急管理部门提出意见建议、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以及人民法院、仲裁机构和其他行政管理部门或者社会调解机构已经受理或者处理的。
四、举报途径
(一)恩平市水利局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举报电话:0750-7726450。
(二)来信来访。
地址:恩平市恩城镇西门路6号水电大楼恩平市水利局(收),联系电话:0750-7722611。
恩平市水利局
2025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