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建刚:
我局于2026年3月26日依法向你作出《退回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告知书》,请你退回我局多发失业保险待遇人民币17,042.5元。因我局现无法与你取得联系,其他方式不能送达,故我局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满30日视为送达。
请你在收到《退回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告知书》后30日内,依法履行退回17,042.5元义务。如有异议的,请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10日内提交有关证据材料进行陈述和申辩;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无异议。逾期不履行的,我局将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附件:恩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退回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告知书(吴建刚).pdf
恩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2026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