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康:
我局于2026年3月26日依法向你作出《责令退回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决定书》,请你退回我局多发失业保险待遇人民币600元。因我局现无法与你取得联系,其他方式不能送达,故我局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满30日视为送达。
请你在收到《责令退回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决定书》后30日内,依法履行退回600元义务。如不服《责令退回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决定书》,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或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逾期不履行的,我局将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附件:恩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责令退回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决定书(夏康).pdf
恩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2026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