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词: 恩平市 政务 通知 公告 政策解读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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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昭菊、张宁光等2人:
我局于2025年9月22日依法向你(们)作出《社会保险基金追回决定书》,请你(们)退回我局多发的失业待遇,因我局现无法与你(们)取得联系,其他方式不能送达,故我局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满30日视为送达。具体人员信息、文书名称、待遇退回明细如下:
序号
姓名
身份证号码
文书名称
待遇退回时段
需退回金额(元)
1
龙昭菊
522624***********2
恩社保追字〔2025〕45号
2022年10月
2069.28
2
张宁光
362132***********5
恩社保追字〔2025〕46号
2022年6月至2022年7月
4142.8
请你(们)在收到《社会保险基金追回决定书》后40日内,依法履行退回失业待遇的义务。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接到追回决定书后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或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逾期不履行的,我局将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附件:1.恩社保追字〔2025〕45号广东省江门市恩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社会保险基金追回决定书(龙昭菊).pdf
2.恩社保追字〔2025〕46号广东省江门市恩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社会保险基金追回决定书(张宁光).pdf
恩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2025年11月11日
粤公网安备 4407850200000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