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 (中发〔2020〕5 号)等文件精神,经中共恩平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成立恩平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下称“市医保中心”),负责全市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经办业务。根据市机构改革相关工作部署,为进一步优化经办流程,简化群众办事环节,不断提升医疗保障公共服务水平,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自 2023 年 2 月 1 日起,由市医保中心受理医疗保障经办业务,服务窗口仍设在市人社局三楼社保服务大厅。
咨询电话:0750-7812180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 08:30—12:00,下午 14: 30—17:3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因机构职责移交带来不便敬请谅解,感谢大家对我市医疗保障事业的理解和支持。
特此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