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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平市2017年社会保险信息披露的通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七十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健全社会保险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82号)和《关于印发〈广东省社会保险信息公开暂行办法〉的通知》(粤人社发〔2014〕171号)的要求,现将我市2017年社会保险信息披露情况通告如下:

      一、各险种参保单位数、参保人数、缴费人数

      截至2017年末,全市城镇职工养老、职工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参保单位分别为11212户、7895户、3430户、3178户、3095户。

      全市参加基本养老保险33.62万人,其中,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含离退休人数)14.32万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含长期领取待遇人数)19.30万人;基本医疗保险44.60万人,其中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7.52万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37.08万人;失业保险4.26万人,工伤保险5.51万人,生育保险4.98万人。

      二、各险种缴费基数上下限、缴费比例

      2016年,江门市城镇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5114元。2017年社保年度(2017年7月至2018年6月)全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限为18213元,缴费基数下限为2682元(2018年1月至2018年6月为2906元),单位缴费比例为13%、个人缴费比例为8%;2017年7月至2017年12月,全市城镇职工统账结合医疗保险缴费上限为8718元,缴费下限为2906元,单位缴费比例为6.0%、个人缴费比例为2%;2018年1月至2018年6月,全市城镇职工统账结合医疗保险缴费上限为9972元,缴费下限为3324元,单位缴费比例为5.8%、个人缴费比例为2%”;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筹资标准为150元/人·年-3660元/人·年,其中,个人缴费120元-3600元、低缴费档次(120元-360元)各级财政补助30元、高缴费档次(480元-3600元)各级财政补助60元;2017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为650元/人?年,其中,个人缴费200元、各级财政补助450元;2017年社保年度(2017年7月至2018年6月)工伤保险缴费基数上限为15342元,缴费基数下限为1375元,缴费比例行业分八类:一类0.2%,二类0.4%,三类0.7%,四类0.9%,五类1.1%,六类1.3%,七类1.4%,八类1.5%,为进一步减轻用人单位负担,对五类至八类下调至1.0%,1.2%,1.3%,1.4%,执行后与2015年10月实施阶段下调前的行业基准费率相比仍升高的用人单位采取“就低”原则,按原基准费率执行;失业保险缴费上限为15342元,缴费下限为1375元,单位缴费比例0.8%、个人缴费比例为0.2%(2018年1月至2018年6月用人单位缴费实行浮动费率,基准缴费费率用人单位为0.8%,个人缴费比例仍为0.2%;在我市依法参加失业保险满五年及以上的用人单位缴费费率分三档:一档0.48%,二档0.64%,三档0.8%;在我市依法参加失业保险未满五年的用人单位(包括年度新增参保用人单位)缴费费率0.64%);2017年全市生育保险缴费上限为用人单位按照江门市2016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5114元)的3倍乘以本单位职工人数之积计算,缴费工资不低于江门市最低工资标准(1350元/月),缴费比例为0.5%。

      三、各险种基金收入、支出、结余、投资运营和收益情况。

      2017年全市七项社会保险基金总收入为120,121.85万元,总支出112,788.93万元,当期结余7,331.92万元,滚存结余82,360.03万元,结余基金均按规定存放于各银行专户。

      1.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总收入59,529.61万元,其中,征缴收入40,635.53万元、利息收入2,265.60万元、转移收入628.48万元;基金总支出65,171.21万元,其中,待遇支出63,573.69万元、转移支出472.14万元、上解上级支出1,125.38万元;当期赤字5,641.60万元,滚存结余16,677.19万元。

      2.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总收入10,730.92万元,其中,征缴收入1,866.20万元、财政补助收入8,644.30万元、利息收入218.80万元、转移收入1.61万元;基金总支出8,960.90万元,当期结余1,770.02万元,滚存结余13,304.62万元。

      3.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基金总收入19,645.20万元,其中,征缴收入19,030.32万元、财政补贴收入139.60万元、利息收入469.44万元、转移收入5.84万元;基金总支出16,909.44万元,含大病保险保费支出1,044.12万元;当期结余2,735.76万元,滚存结余9,061.38万元。

      4.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总收入27,313.29万元,其中,家庭及个人缴费收入10,263.11万元、各级财政缴费补助16,863.24万元、利息收入186.94万元;基金总支出18,508.55万元,含大病保险保费支出1,142.72万元;当期结余8,804.74万元,滚存结余32,997.36万元。

      5.工伤保险基金总收入929.78万元,其中,征缴收入828.80万元,利息收入99.61万元;基金总支出975.92万元;当期结余-46.13万元,滚存结余1,124.55万元。

      6.失业保险基金收入1,246.37万元,其中,征缴收入893.91万元,利息收入352.46万元;基金总支出997.01万元;当期结余249.36万元,滚存结余7,479.31万元。

      7.生育保险基金收入725.67万元,其中,征缴收入649.26万元,利息收入76.40万元;基金总支出1,265.90万元,当期结余-540.23万元,滚存结余1,715.63万元。

      四、各险种享受待遇的人数、待遇水平及分布情况

      (一)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情况

      截至2017年末,全市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离退休人员为2.94万人,比上年末增加0.2万人,抚养比为1.86:1;2017年1月1日起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基本养老金人均增加121.33元,调整后全市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达1818.99元;全年平均养老金1795.74元/人·月,平均替代率为0.35%。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符合领取长期待遇条件的人员(含被征地农民)共6.51万人,比上年末增加0.24万人;2017年1月起调整城乡居保基础养老金,从110元/月增加到120元/月,全年平均基本养老金122.5元/人·月。

      (二)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情况

      2017年,全市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68.87万人次,其中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在职人员普通门诊5.12万人次、次均医疗费用98.48元;特病门诊4.09万人次、次均医疗费用496.26元;住院0.37万人次、次均医疗费用10552.7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退休人员普通门诊3.95万人次、次均医疗费用101.62元,特病门诊9.34万人次、次均医疗费用321.74元,住院0.76万人次、次均医疗费用11580.83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普通门诊27.32万人次、次均医疗费用49.80元;特病门诊13.85万人次、次均医疗费用258.98元;住院4.07万人次、次均医疗费用8453元。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补充医疗保险)享受待遇3.06万人次,赔付1250.14万元;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享受待遇0.53万人次,赔付1593.89万元。

      (三)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情况

      2015年,全市享受工伤保险待遇341人,享受伤残待遇80人(其中,1-4级伤残4人,5-6级伤残0人,7-10级76人,未达到伤残等级人数210人),因工死亡8人,供养亲属43人。平均一次性伤残补助金2.41万元/人、伤残津贴2665.81元/人次、生活护理费1278.96元/人次、供养亲属抚恤金965.14元/人次、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64.01万元/人,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待遇3人次,费用1.77万元。

      (四)领取失业保险金和一次性生活补助情况

      2017年,全市领取失业保险金达4014人次,失业保险金标准为1080元/月;领取一次性失业保险金342人,人均2183.05元;失业保险基金为失业人员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4014人次,人均缴纳医疗保险费232.48元/月。

      (五)全年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情况

      2017年,全市享受生育保险待遇1.92万人次,生育的医疗费用基金支出403.3元/人次、生育津贴基金支出6550.6元/人次。

      五、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利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视同缴费账户记账利率。

      2017年,我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记账利率是8.31%,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利率1.50%,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视同缴费账户记账利率9.88%。

      六、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

      截至2017年末,全市纳入社区管理的企业退休人员共27076人,占企业退休人员总数的92%,比上年增加1.5%。2017年全市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社会化发放率达100%。2017年开展异地联网待遇资格认证业务342笔,比上年增加61笔,增长21.7%。

      其他具体公开项目见附件1。

      七、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和办理衔接手续情况

      2017年,全市办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转移接续712人次,转移金额727.87万元,其中办理转入364人次,转入金额282.57万元,转出348次,转出金额445.3万元。办理失业保险转移接续225人次,其中办理转入114人次,转出111人次。办理医疗保险转移接续425人次,转移金额0万元,其中办理转入233人次,转入金额0万元,转出0人次。

      2017年,全市办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衔接1人次,转移金额0.09万元。办理军人基本养老保险与职工养老保险制度衔接80人次,转移金额224.6万元。

      清理企业欠费情况

      2,017年全年共清理社会保险欠费295.04万元,比上年增加35.67万元,增长13.75%。

      人社部门、司法部门查处的社会保险基金违法违规问题查处及整改情况

      2017年,全市人社部门查处的社会保险基金违法违规问题  0例,其中经司法机关判决的社会保险基金案件0例,及时整改追回基金0万元。查处违法违规0人。

      十、签订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数量、医疗费用结算情况、与医保相关的医疗服务信息,定点零售药店数量及相关情况

      截至2017年末,全市签订医疗保险服务协议的定点医疗机构达20家,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金额3.37亿元。签订医疗保险服务协议的定点零售药店105家。

      其他公开项目见附件2。

      十一、签订工伤保险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康复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情况

      截至2017年末,全市签订工伤保险服务定点协议医疗机构17家,康复机构0家。

其他公开项目见附件3。

      十二、社会保障卡发放和应用情况,与参保人员密切相关的社会保障信息系统建设和应用情况

      截至2017年末,全市社会保障卡常住人口发卡数为46.2万张,常住人口发卡率为91.8%。社会保障卡在人社业务项目计划应用个数为102项,实际应用个数为98项,应用率为96.08%。

      2017年,全市社会保险业务管理系统服务64390万人次,异地就医结算系统服务人次2486人,结算金额3668.44万元。建立微信平台1个,通过“恩平人社”微信号发布社保类信息512条。开通网上服务社保业务58项。

      其他公开项目详见附件4、附件5。

      十三、社会保险经办管理服务标准贯彻情况

      截至2017年末,贯彻实施国家《社会保险服务总则》、《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设施设备要求》、《社会保险视觉识别系统》,建设标准服务大厅1个占全部服务大厅100%。

      十四、经办机构及基层服务平台设置情况

截至2017年末,全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1个。现有经办机构工作人员总人数55人。2017年,全市建立基层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的乡镇10个,占全部乡镇的100%;全市建立劳动保障工作机构的街道1个,占全部街道的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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