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平市社区矫正中心实行“视频三同步” 助力疫情防控期社区矫正工作
为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的社区矫正监管工作,春节假期以来,恩平市社区矫正中心结合工作实际,积极借助网上资源,针对全体社区矫正对象实施“视频三同步”,分别采取视频报到、视频教育、视频训诫等措施,有效减少社区矫正对象聚集情况,避免感染风险。目前在册151名社区矫正对象无发现异常情况。
一是视频报告。将社区矫正对象每月需到司法所现场报告1-2次的形式调整为微信视频报告。要求全体社区矫正对象根据司法所制定的每月报到时间安排表,按照规定的时间,主动联系司法所工作人员进行微信视频报告,并微信共享实时位置。在报告过程中,司法所工作人员要求社区矫正对象除了汇报自己近期的工作、生活情况和教育学习心得,还要重点详细如实汇报自己的身体健康情况,特别是有无存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或密切接触史情况。工作人员每日对社区矫正对象注意加强疫情防控工作进行提醒。
社区矫正对象在观看社矫中心录制的微课堂
二是视频教育。疫情防控期间,根据上级要求暂停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开展现场集中教育学习。为保证各社区矫正对象按时按质完成8小时学习任务,市司法局积极采用视频教育形式,通过各司法所社区矫正对象微信群向全体在册社区矫正对象推送“广东司法行政”“江门司法”公众号,要求全体在册社区矫正对象关注以上公众号,阅读所推送文章,重点学习近期推送的疫情防控工作信息。同时要求社区矫正对象通过“粤矫通”APP及社矫远程教育平台进行学习,确保其教育学习的时长和质量。
为使全市社区矫正对象重视疫情防控且继续严格遵守社矫规定,恩平市社矫中心特邀请江门监狱派驻司法警察卢炳龙作为主讲人,专门录制了一个疫情期间社区矫正对象应注意事项微课堂短视频,通过司法所工作人员发送给各社区矫正对象微信群,社区矫正对象在家观看视频内容并反馈心得体会。
三是视频训诫。2月以来,共有5名社区矫正对象违反社区矫正相关规定被恩平市社区矫正中心作出警告决定。为使其深刻认识问题反省错误,考虑疫情期间不方便当面训诫,恩平市社区矫正中心决定通过微信视频聊天方式开展训诫。在微信上组建由社区矫正中心、司法所工作人员及被警告的社区矫正人员组成的训诫群,三方同时视频聊天,由江门监狱派驻司法警察卢炳龙向社区矫正对象宣读警告告知书并对其进行思想教育,社区矫正对象在线作出反馈。
在线视频训诫
疫情防控特殊时期,恩平市社区矫正中心创新工作方式,通过“视频三同步”措施,有效确保了社区矫正工作安全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