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平市司法局2017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司法局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7.51万元,完成预算18.2万元的96.2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3.75万元,完成预算14.4万元的95.49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76万元,完成预算3.8万元的98.95%。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与2016年相比,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0.58万元,负增长3.2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上年决算数为0,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0.57万元,负增长3.9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01万元,负增长0.27%。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维修费减少;公务接待费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3.75万元,占78.53%;公务接待费支出3.76万元,占21.48%。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3.7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支出13.75万元,2017年局机关及下属13个单位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主要用于公务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路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3.76万元,主要用于上级单位检查和相关单位交流工作等方面的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