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平市天均汽车配件有限公司:
由本局立案调查的你公司涉嫌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一案,已调查终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现将本局拟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处罚内容告知如下:
经查,你公司于2019年12月20日经本局核准登记成立从事经营活动,登记企业住所恩平市恩城西门北村七巷2号首层之二。你公司无正当理由开业后自2025年10月30日起至本局立案调查当日止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截至本案调查终结之日,你公司连续3年未按照规定的期限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2023、2024、2025年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无法取得联系,也未向本局申请办理歇业或注销登记。
你公司的上述行为,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六十条第一款和《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六十条第一款和《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拟吊销你公司营业执照。
因你公司不在登记的住所,无法直接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书》,现根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进行公告送达。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本局领取《行政处罚告知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第一项和《广东省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实施办法》第六条、第七条第一款的规定,你公司有权进行陈述、申辩,并可要求听证。
你公司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未行使陈述、申辩权,未要求听证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联系人:邱华兴、黎浩楹
联系电话:0750-7723869
联系地址:恩平市恩城街道新平中路55号
恩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