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组织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检出我市1批次不合格食品,现将抽检不合格食品的风险控制措施通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6年4月29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委托厦门海关技术中心对开平市水口镇南崎商行(个体工商户)销售的“产品名称:簕菜袋泡茶,标称生产者名称:广东省恩平市响山茶厂、规格型号:
30 克(内装20包)/罐、生产日期:2026年4月23日”进行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经检验,铅(以Pb计)项目不符合Q/EPXS
0003S-2022《茶制品(代用茶、含茶制品)》
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风险控制情况
执法人员于2026年6月2日将《检验报告》送达至广东省恩平市响山茶厂并进行现场检查。经调查,广东省恩平市响山茶厂于2026年4月23日共生产同批次产品237罐,已全部销售,无库存。2026年6月2日,广东省恩平市响山茶厂开展召回。截至目前,共向两家经销商合计召回涉事批次产品173罐,并妥善销毁处置。
恩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