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恩市场监管槐告字〔2020〕13号
恩平市宏力建材有限公司:
由本局立案调查吊销你公司营业执照一案,本局已经调查终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现将本局拟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处罚内容告知如下:
2020年8月28日,本局执法人员对你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经检查发现你公司自行停业。你公司涉嫌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本局遂于检查当日对你公司予以立案调查。
经查明,你公司于2005年11月10日登记成立并经本局核发营业执照,从事销售:仅供处理公司债权债务。截止2020年8月28日,你公司已于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6个月以上。
你公司的上述行为,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所指:“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可以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的违法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本局拟吊销你公司营业执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对上述拟作出的行政处罚,你公司有陈述、申辩和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如果有陈述、申辩意见,你公司应当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向本局提出;如果要求举行听证,可以在本告知书的送达回证上提出举行听证的要求,也可以自接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提出举行听证的要求。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联系人:朱玉玲
何念伟
联系电话:0750-7271223
恩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