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六条等规定,公司、个人独资企业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可以由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恩平市嗨购电子设备有限公司等129家企业(企业名单见附件)未依法报送年度报告、通过登记住所无法取得联系,且最近六个月没有纳税申报记录,涉嫌超过6个月未开业或停业连续6个月以上,被列入拟吊销企业名单。
请相关企业在本通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前往公司登记机关主动办理营业执照注销手续或补报年报,并同时向恩平市市场监管局信用风险监管股(地址:恩平市沿江中路40号5楼)进行报备。逾期不办者,我局将依法立案吊销相关企业的营业执照。
特此通告。
附件:129家拟吊销营业执照企业名单.xlsx
恩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