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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平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2018年本级预算信息公开
2018年
恩平市人民政府
行政服务中心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恩平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概况
主要职责
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表
收支预算总表
收入预算总表
支出预算总表(按科目)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表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情况表(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部门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项目支出预算表
政府采购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恩平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恩平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是市人民政府直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无下属单位。职责如下:
(一)负责制定行政服务中心各项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强化政府服务职能,落实“便民、为民、利民”措施。
(二)负责协调各审批主体相关审批,指导、协调各进驻单位为企事业单位和市民提供方便快捷的“一站式”服务,为内外投资者、市民投资经商、兴办实业提供全方位、“一条龙”服务,为重大招商引资项目提供全程免费代理代办服务。
(三)制定并组织实施行政服务大厅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完善公开办事制度、规范办事程序、简化办事环节,不断提高政府行政效能,检查、督促行政服务大厅进驻单位为市民和企事业单位提供规范、透明、高效、优质服务。
(四)负责对进驻单位服务窗口、工作人员的管理和考核。
(五)负责实行行政服务中心、服务窗口和部门网络的互联互通,牵头做好网上申报、查询、审批工作。
(六)负责对进入行政服务中心服务项目的确定、调整,对项目办理情况进行协调、督查。
(七)负责建立“公文查阅处”,集中向社会公开市政府及其所属各部门、各单位的规范性文件。
(八)受理服务对象对窗口服务的投诉,接受有关建议;负责对重大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督导和协调。
(九)负责政府12345政府服务热线的管理和监督工作。
(十)负责对镇级行政服务中心的业务指导,逐步实现市、镇中心联动。
(十一)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负责协调处理服务中心日常事务;负责中心的网络维护及设备的管理工作;负责日常会务工作及外事接待工作;组织有关会议,落实会议决定,草拟公文,综合机关信息;负责文电处理,文件、印章、人事、档案、保密、劳动工资、党务、工青妇、接待、财务、物业、计划生育、生活福利、保安管理和后勤服务等工作。
(二)协调股。负责规范大厅日常运作及管理,维护办公秩序,处理突发事件;不断优化完善大厅的办事环境和服务设施;为进驻单位顺利开展工作搞好协调和服务工作,提供相应物资保障;指导进驻单位开展业务创新、机制创新和实施标准化服务;负责进驻单位窗口及其工作人员行为规范的日常管理和考勤、考评、通报工作;负责受理申请人对大厅窗口服务的投诉、咨询和建议,提供办事指引和相关服务;做好大厅办公场所的分配和管理;协调各进驻办事“窗口”关系,综合分析“窗口”业务情况,提出改进措施;跟踪督办各办事“窗口”受理事项,实施规范化管理;落实市委、市政府各项优惠政策,为投资者提供代办服务;协助有关部门监督收费标准的执行;处理群众投诉。协调股下设咨询服务处、业务受理处。负责服务中心办事指引,报批业务咨询代理,对外有偿提供文印、电传等商务服务;接待群众来信来访。
(三)热线管理股。负责政府12345政府服务热线的管理和监督工作。协调市直涉民部门、单位做好政府服务热线扩展工作;定期检查热线中心平台运行情况;督促热线服务中心和承办责任单位做好群众反映热点、难点事项处理;督促各承办责任单位按期限办理有关事项;负责组织市内媒体开展12345政府服务热线的公益广告宣传及舆论监督工作。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18年本部门收入预算1598.90万元,比上年减少566.67万元,下降26.17%,主要原因是压缩开支;支出预算1598.90万元,比上年减少566.67万元,下降26.17%,主要原因是压缩开支。
二、“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安排4.26万元,比上年增减少2.64万元,下降38.26%,主要原因是压缩开支。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上年保持不变;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与上年保持不变;公务接待费1.17万元,比上年减少1.13万元,下降49.13%,主要原因是压缩开支。
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8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1.7万元,比上年减少5.2万元,下降30.76%。其中:办公费7.44万元,公务接待费1.1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9万元。
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安排703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70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3万元等。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无
预算绩效信息公开情况
无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基金预算收入等。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事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面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这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