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雄峰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吴胜伟于2026年2月27日就其本人的受伤向本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2026年3月12日,本局依法受理了吴胜伟的工伤认定申请。吴胜伟称其于2026年1月14日12时30分许在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恩平项目二期西2栋拆木时,右足不慎被掉落的梁平杆砸伤。于2026年1月21日被恩平市人民医院诊断为:1.趾骨骨折(右第5趾远节趾骨骨折);2.足的其他部位的开放性伤口。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九条规定,本局向你公司发出《工伤认定举证通知书》(编号:7207728号),因采用其它方式无法送达,现参照民事法律有关送达的规定,依法公告送达《工伤认定举证通知书》(编号:7207728号),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视为送达。如你公司不认为是工伤的,请自本通知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我局提供不认为是工伤或视同工伤的有关书面证据材料。如用人单位不提供或逾期未能提供举证的,根据《工伤认定办法》第十七条的规定,本局将根据受伤害职工提供的证据或者调查取得的证据,依法作出工伤认定决定。
特此公告。
恩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