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浩正钢结构有限公司:
工伤职工杨华南申请的工伤劳动能力初次鉴定,本劳鉴委已作出伤残等级为拾级的鉴定结论。因采用其它方式无法送达,现参照民事法律有关送达的规定,依法公告送达《初次鉴定(确认)结论书》(编号:[2024]56637号),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视为送达。
用人单位对结论书不服的,一是可以自收到本结论书之日起15日内向本委员会申请复查;对复查鉴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复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广东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二是可以自收到本结论书之日起15日内向广东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
特此公告。
江门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2024年5月6日
![广东浩正钢结构有限公司 杨华南 初次鉴定 公告.jpg](http://www.enping.gov.cn/img/1/1259/1259781/3088427.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