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8号)、《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6号)和《关于印发<恩平市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恩府办〔2022〕45号)等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本单位拟对国有资产空调进行对外捐赠处置。现就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2匹空调,2台,购置时间2009年8月31日,账面原值3350元,已提折旧3350元,账面净值0元。
为积极响应党中央关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国有资产效益,我单位拟将2台闲置且功能完好的办公空调捐赠给村委会,用于支持乡村公益事业,以切实提升基层公共服务设施水平,助力“百千万工程”和城市基层治理现代化建设。现按有关规定申请对外捐赠。
公示时间:2025年8月25日——2025年8月31日
(如对上述公示有意见者请拨打电话:7717908)
恩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