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法律法规,加强劳资纠纷隐患排查,维护公平、有序的就业环境,促进人力资源市场规范有序,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我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检查。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检查时间和范围:
(一)检查时间:2020年11月至12月。
(二)执法检查对象:全市电子行业、陶瓷行业用人单位。
(三)检查方式:按照“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办法施行,抽查比例不低于3%。
(四)检查事项: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及其他必备条款、交付劳动合同文本、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证明等情况;
2.用人单位执行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经济补偿金及赔偿金的情况;
3.用人单位遵守有关就业登记备案的规定,以及遵守台、港、澳人员在内地就业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就业规定的情况;
4.用人单位遵守女职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和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情况;
5.用人单位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
6.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遵守劳务派遣有关规定的情况;
7.实习、见习单位遵守有关学生实习、见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情况。
恩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