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养殖场(户)、生猪贩运经纪人、屠宰企业及社会各界群众:
为进一步规范生猪检疫工作,严肃查处动物检疫人员违规违纪行为,切实保障畜禽产品质量安全和群众合法权益,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举报范围
欢迎广大群众对以下行为进行监督举报:
(一)官方兽医违规出证、“隔山开证”、为不合格生猪出具检疫证明的;
(二)检疫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为收购方介绍猪源、收取中介费或好处费的;
(三)检疫人员收受财物、接受吃请,为不符合条件的生猪“开绿灯”的;
(四)违规出借、借用、盗用检疫出证账号,冒名顶替出具检疫证明的;
(五)对申报人吃拿卡要、故意刁难、推诿扯皮的;
(六)其他违反动物防疫法律法规和廉洁纪律的行为。
二、举报方式
电话举报:0750—7175060(工作时间受理);
来信举报:恩平市根塘街4号,恩平市农业农村局畜牧与渔业管理股,邮编:529400;
来访举报:恩平市根塘街4号,恩平市农业农村局畜牧与渔业管理股。
三、举报要求
(一)提倡和鼓励实名举报。举报人应如实提供被举报人的姓名、单位、职务等信息,尽可能写明问题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参与人、知情人等相关情况及相关证据。
(二)举报内容应实事求是,不得捏造事实、诬告陷害。
(三)尽可能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如照片、视频、票据、转账记录等),以便调查核实。
四、保密与奖励
(一)我们将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二)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行为,将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三)对查证属实的举报,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欢迎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监督,共同维护畜牧检疫工作秩序!
恩平市农业农村局
2026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