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遴选2025年恩平市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培训机构的公告
根据江门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5年江门市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为高质量完成培育任务,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结合我市实际,对我市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培训机构进行遴选,现将遴选条件公告如下:
一、培育任务要求
(一)培育人数及标准:培育高素质农民不少于70人,培育经费标准不超过500元/人/天,项目总费用最高限价为24.13万元,价格为总包干价,即报价包含项目实施过程中所涉及的一切培训劳务费、交通费、项目评审和验收会议费用、税费、保险费、食宿费、教具费等全部费用的总和(培训费用按时结算)。
(二)培训学时:培训时长不少于56学时(7天),1学时为45分钟,每天不超过8个学时。其中,综合素养课学时不低于总学时数10%;专业技能课学时数应不低于总学时数70%;能力拓展课学时数应不高于总学时数 20%。课堂教学(线上)不超过总学时数的15%;实践教学不低于专业技能课学时数的50%。
(三)培训内容: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水稻等粮油作物产能提升专题培训;
2.主要粮油作物耕种管收机械化、实施专业农机手培育行动;
3.蔬果种植及相关重要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能力提升培;
4.蔬菜、水果等农产品质量安全技术培训;
5.农业品牌建设方面的培训;
6.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产业发展能力提升培育等。
(四)2025年12月底前需完成培育任务。
二、培训机构资格条件
承担高素质农民培训任务的机构要符合以下条件:
(一)成立3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不接受两个或两个以上机构合作申报;
(二)已列入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公布的培训机构目录;
(三)培育机构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 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 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四)最近三年实施的培训项目不存在未通过验收的情况。
三、公告时间
本遴选公告时间为2025年10月11-15日(法定工作日)。
四、遴选程序
(一)申报
参与申报的培训机构需提交申报材料,内容包括:
1.申请报告:包括培训机构简介、培训师资情况、培训场所设施设备情况、历年开展农民培训情况、保障措施、项目资金和财务管理制度等;
2.培训实施方案:包括培训时间安排、培训课程设置、培训资金使用计划等;
3.证明材料:包括营业执照或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列入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公布的培训机构目录等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
4.其他材料:根据《2025年恩平市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培训机构遴选评分表》(见附件),结合实际情况提供材料。
申报材料一式3份,于2025年10月15日前通过现场报名或邮寄报名的方式提交申报材料(以收到时间为准)。地址:广东省恩平市恩城街道办事处根塘街4号恩平市农业农村局;联系人:农产品质量安全与市场信息化股;联系电话:0750-7177206。
(二)遴选
按照《2025年江门市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及《2025年恩平市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组织专家对申报单位的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根据评分细则(见附件《2025年恩平市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培训机构遴选评分表》)对符合条件的培训机构进行评分,将分数最高的培训机构选择为2025年恩平市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培训机构,然后报项目主管部门按照有关程序审批确定。遴选培训机构的专家评审费用由选中的培训机构负责。
(三)公示
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为2025年恩平市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培训机构,并签订培训协议。
附件:1.2025年恩平市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培训机构遴选评分表
2.培育机构有关要求
恩平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10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