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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恩平市2025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体系建设项目服务主体公开遴选的公告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安排2025年中央农业生态资源保护资金(第二批)的通知》(粤财农〔2025〕72号)、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5年中央农业生态资源保护资金(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任务清单的通知》(粤农农函〔2025〕568号)等要求,为切实做好恩平市2025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现向社会公开招募实施主体承担项目建设。现就项目遴选条件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恩平市2025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体系建设项目二、资金安排

  项目最高限价为28万元。

  三、绩效目标

  1、进行农作物草谷比、秸秆可收集系数监测,按时完成监测结果的报送工作;

  2、开展秸秆还田生态效应监测,科学评价秸秆还田对耕地地力、病虫草害等的影响;

  3、总结出1套县域有亮点和特色的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应用模式;

  4、无资金使用重大违规违纪问题;

  5、完成农业农村部下达的其它相关绩效指标。

  四、项目建设内容

  开展我市农作物草谷比监测、可收集系数监测、秸秆还田生态效应监测点位。依托省级技术支撑单位,根据县域主要农作物播种面积,开展农作物的谷草比和可收集系数监测工作,2025年底前完成监测报告。同时布设1个秸秆还田生态效应监测点位,开展秸秆还田效果监测评价,2025年前完成监测报告。总结出1套县域有亮点和特色的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应用模式。

  五、实施期限:2025年8月至2026年4月,争取在2025年12月前完成建设。

  六、申报条件

  申报本项目的服务组织应具备以下条件:

  1、申报主体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有关规定。

  2、申报主体应当是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完成本项目合同的能力。

  3、申报主体需明确相关的服务承诺。

  4、前三年没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或被政府相关部门处理处罚记录;

  5、申报主体保留资格再审和后审的权利。

  七、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

  具备以上申报条件,且有意愿参加的企业提交报名材料,加盖公章后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3份,使用档案袋封装),于2025年8月19日前报到恩平市农业农村局种植业管理股。逾期不接受报名材料。

  (二)报名须提交的材料

  申报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申报书、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容证明、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近几年曾开展同类项目业绩证明等相关佐证材料、项目报价明细表,申请当日企业在“信用中国”的信用查询结果等材料。

  八、其他事项

  1、企业(主体)自愿报名,申报时所提供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不得弄虚作假,一旦发现有不规范、不真实、弄虚作假的,取消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准入资格的,将按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2、申报时间截止后,不再接受任何单位申报;

  3、申报材料递送地点:恩平市农业农村局种植业管理股,电话:0750-7176911。


  附件:1、恩平市2025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主体申报书

             2、恩平市2025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主体遴选评分表



  恩平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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