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我市农机安全生产和农业现代化建设,强化农机安全监管,根据江门市农业农村局、江门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江门市2021年创建“平安农机”示范镇(街)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江农农〔2021〕31号)文件精神,我局制定了《关于印发〈恩平市2021年创建“平安农机”示范镇(街)活动工作方案〉》(恩农农〔2021〕33号)并印发给各镇(街)。江门要求申报截止时间为2021年7月15日,届时需要提交申报表、工作总结和自荐报告等材料。目前仅那吉镇书面向我局提出申报“平安农机”示范镇,考虑离江门要求截止时间不足40天,期间要开展多项创建工作,并总结经验,整理上报资料等,推荐那吉镇为我市“平安农机”示范镇实施主体。经提交市农业农村局党组研究讨论,确定那吉镇为我市创建“平安农机”示范镇实施主体。现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1年6月11日—6月17日,公示期7天。公示期内如有异议,需要提交书面材料到恩平市农业农村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不受理匿名和其他意见。
(联系人:岑春梅,联系电话:7176905)
地址:恩平市恩城街道根塘街4号农业农村局
恩平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