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吉镇2018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一、2018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8年,我镇财政工作在镇党委、镇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和市财政部门的支持帮助下,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镇第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通过的财政预算方案,坚持依法治税,狠抓财政收入,强化财政监管,优化财政支出,推动了全镇经济社会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总体上看,2018年财政收支基本实现平衡。
(一)一般预算收入情况
1、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944万元,占年度总收入26.2%。
2、上级体制和调资补助收入1692万元,占年度总收入的47%。
3、其他补助收入963万元,占年度总收入的26.8%。
(二)一般预算支出情况
2018年,全镇财政预算支出3599万元,主要支出项目完成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34万元(其中:党建工作事务支出50万;纪检监察事务支出6万;安全生产监管支出10万元;综治信访、禁毒和重点治理公共服务支出40万元),占年度总支出的28.7%;
2、公共安全支出194万,占年度总支出的5.4%;
3、教育支出1105万元,占年度总支出的30.7%;
4、科学技术支出9万元,占年度总支出的0.3%
5、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4万元,占年度总支出0.7%;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53万元,占年度总支出9.8%;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50万元,占年度总支出4.2%,其中人口与计划生育事务费支出20万元,占年度总支出的0.6%;
8、城乡社区支出23万元,占年度总支出0.6%;
9、农林水支出455万元,占年度总支出12.6%;
10、国土资源事务支出56万元,占年度总支出的1.6%;
11、住房保障支出52万元,占年度总支出的1.4%;
12、旅游业管理及服务支出71万元,占年度总支出的2%
13、镇级污水管网建设资金30万元,占年度总支出的0.8%;
14、税务经费支出43万元,占年度总支出的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