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江镇关于征收生活污水处理费的通告
各用水单位、个人: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污水处理收费管理有关政策规定,牛江镇自2022年1月起征收生活污水处理费,具体事项通告如下:
一、征收依据
(一)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制定和调整污水处理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15〕770号);
(二)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的实施细则》(粤建规范〔2017〕1号);
(三)恩平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申请征收城镇污水处理费的复函》(恩发改价格〔2021〕5号)。
二、征收标准
居民生活用水每0.85元/立方米;非居民生活用水每1.20元/立方米。
三、征收范围
(一)在《恩平市牛江镇总体规划(2018—2035)》划定的牛江圩镇建成区范围内排放污水、废水的单位和个人,具体范围:东至火煤岭法治文化公园,西至宝华街与牛七公路交界(含冯如街莲华村城中村),南至江城大道昌梅路口(含福华街与东闸新村),北至锦源大道汇荣电子厂、冯如街冯如中学。其中莲华村暂不在本次征收范围内。
(二)牛江镇工业大道内的住宅、商铺、厂房。
四、征收方式
委托恩平市供水有限公司在收取自来水费时一并代收。
五、征收时间
2022年1月1日起实施征收。
特此通告
恩平市牛江镇人民政府
2022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