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人:恩平市那吉镇人民政府
二、项目名称:那吉镇潭角村委会平地园村村边水渠、增光村机耕路捣制及安装水龙工程
三、项目合同价:贰拾贰万捌仟叁佰捌拾玖元零叁分(¥228389.03)
四、拟采购的工程的说明(建设规模):平地园村清理淤泥、浇筑600MM×600MM的砖砌明渠约230米及若干的渠面板,增光村捣安装水龙、捣制消力池及部分机耕路等。
五、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根据《转发<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等三份文件的通知》(恩府〔2018〕97号)、《关于废止恩平市小型建设项目承发包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恩府办〔2018〕143号)、《关于恩平市财政投资项目评审有关事项的通知》(恩府〔2018〕98号)的有关规定,且经那吉镇政府小型工程承发包领导小组讨论一致通过该工程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六、拟定的唯一供应商(承接商):恩平市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七、镇小型工程承发包领导小组对相关供应商的具体讨论意见:该公司具备相应资质,一贯服务优质、信誉良好、符合就近确定承建单位原则,并遵循在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报送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或有资质的第三方工程咨询造价审定造价后,按审定造价下浮6%结算。
八、本公示期限:自2019年12月19日至2019年12月23日止。
九、联系事宜:
采购单位:恩平市那吉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张文伟 联系电话:0750-7281122
发布单位名称:恩平市那吉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9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