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平市崇善社会工作综合服务中心:
你中心报来要求办理“恩平市崇善社会工作综合服务中心”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的申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恩平市崇善社会工作综合服务中心具备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条件,准予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发给民办非企业(法人)登记证书,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52440785MJL813471T。
二、恩平市民政局是你中心的业务主管单位,我局为你中心的登记管理机关,负责对你中心的监督管理工作。
三、你中心必须依据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条例》和民政部颁布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办法》及我局核准的章程开展活动。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弘扬爱国主义精神。通过专业的社会工作服务,推动社会公益事业的发展,提高社会福祉水平,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自觉接受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管理和业务主管单位的业务指导,切实把中心办好。
四、你中心应于每年3月31日前向业务主管单位报送上一年度工作报告和本年度工作计划,经业务主管单位初审同意后,于5月31日前报送我局年度报告。
此复。
恩平市民政局
2024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