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地名管理条例》《广东省地名管理条例》《江门市地名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现将恩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同意“振南时光汇楼”商住小区命名的批复》(恩建函〔2024〕5号)批准的标准地名公告如下:
序号 | 行政归属 | 性质 | 名称类别 | 标准名称 | 汉语拼音 | 原命名名称 | 位置 | 批准机关 | 批准时间 | 申报单位 |
1 | 恩平市恩城街道办事处 | 命名 | 住宅区 | 振南时光汇楼 | Zhènnán Shíguānghuì Lóu |
| 恩平市恩城街道中南村民委员会地块 | 恩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2024年2月2日 | 恩平市恩城街道办事处中南村民委员会 |
地名标志、交通标志、广告牌匾等标识;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和政府网站等公共平台发布的信息;法律文书、身份证明、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等各类公文、证件;辞书等工具类以及教材教辅等学习类公开出版物;向社会公开的地图;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使用标准地名的其他情形,均必须使用标准地名。对违反《地名管理条例》,未使用或者未规范使用标准地名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恩平市地名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