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事项公示表
事项或违法行为名称 | 滥伐林木 | 对应权责清单中的序号 | 2 |
可公示[√];不可公示[ ]。如不可公示,请说明理由和依据: |
应公示的信息项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李*武 |
行政相对人身份代码 | 440723********2816 |
案件名称 | 滥伐林木案 |
决定文书编号 | 恩安罚决字[2020]第2号 |
处罚事由 | 滥伐林木 |
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二款 |
处罚结果 | 1、罚款人民币7728元(大写:柒仟柒佰贰拾捌元); 2、责令补种滥伐株数5倍的树木。 |
处罚时间 | 2020.8.20 |
处罚机关 | 恩平市公安局森林分局 |
如有其他可公示的信息项,请补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