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4年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开拓重点市场事项)的通知
各镇(街)、园区管委会,市各有关企业:
为落实《江门市商务局关于做好2024年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开拓重点市场事项)管理工作的通知》(江商务贸发〔2024〕2号)的要求,现将《开拓国际市场项目申报指南》和《品牌培育项目项目申报指南》转发给你们,并将有关资金管理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开拓国际市场项目。对2023年7—12月期间,企业参加境外展会和经广东省商务厅比选并公布的“粤贸全球”线上展览平台参展费给予支持。
二、品牌培育项目。对2023年1—12月期间,企业面向境外宣传推广自主品牌的实际支出,按不超过50%的比例给予支持,每个企业最高支持金额不超过200万元。汽车出口企业形成实际贸易量的,最高支持金额提高至500万元。
请组织本地区企业做好资金申报工作,并于2024年2月23日前将企业申报材料一式四份交到恩平市科工商务局(新平北路1号205室),逾期不予受理。
特此通知。
附件:1.开拓国际市场项目申报指南
2.品牌培育项目项目申报指南
恩平市科工商务局
2024年1月16日
(联系人:陈小姐,联系电话:77299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