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门市商务局关于开展江门市外贸高质量创新发展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江商务贸发〔2023〕52号)的相关要求,现将恩平市2023年江门市外贸高质量创新发展资金分配计划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为:2023年5月25日至5月31日(共7天)。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及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及证明材料。凡匿名或假冒他人姓名反映问题的,或未提供可查证的线索,或逾期提供证据材料的,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对外经济与口岸管理股 7729915
附件:江门市外贸高质量创新发展资金情况明细表
恩平市科工商务局
2023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