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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23年恩平市汽车、摩托车以旧换新、电动车补贴申请方法的通知

  各镇(街)、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

  为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综合施策释放消费潜力,促进消费持续恢复,推动消费市场向好发展,我市出台《“乐购恩平•悦享生活”——2023乐购恩平消费节促消费方案》文件,举办了“乐购恩平•悦享生活”——2023乐购恩平消费节启动仪式活动。其中恩平市汽车、摩托车以旧换新、电动车促消费措施和补贴申请方法如下:

  一、汽车补助内容

  (一)补贴时间: 本次活动分3个阶段进行

  (1)第一阶段(劳动节、端午节期间):2023年4月29日至2023年6月30日;

  (2)第二阶段(国庆节、中秋节期间):2023年9月9日至2023年11月15日;

  (3)第三阶段(元旦、新春期间):2023年12月20日至2024年3月1日。

  按《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开具日期为准。

  (二)补贴对象

  消费者(个人、个体工商户、企业及其它组织机构等,但不包含财政供养单位) 在我市注册登记的独立法人汽车销售企业,购买乘用汽车(“国六”标准乘用汽车、新能源乘用汽车)的,并在江门辖区范围内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且购车发票是恩平市本地开具的。

  (三)补贴标准和申报方式

  1.“国六”标准乘用汽车:购置15万元(人民币,含税价)及以下“国六”标准乘用汽车,每台车给予1500元资金补助;购置15万元(人民币,含税价)以上“国六”标准乘用汽车,每台车给予3000元资金补贴。

  2.新能源乘用汽车:购置15万元(人民币,含税价)及以下新能源乘用汽车,每台车给予2250元资金补助;购置15万元(人民币,含税价)以上新能源乘用汽车,每台车给予4500元资金补贴。

  3.申报方式。

  (1)车辆所有人携带身份证复印件、《恩平市2023年新购小汽车补贴申请登记表》、新购小汽车发票复印件、行驶证复印件、车主同名银行卡复印件等到各镇(街)服务窗口提出补贴申请。(表格可提前下载填写,见附表1。以上资料一式三份)

  (2)车辆所有人请于2024年3月1日前将申请资料交至各镇服务窗口,过期将不再受理。属地镇(街)对受理材料进行审核,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市财政按照补贴标准发放补贴资金。

  二、摩托车以旧换新优惠政策

  (一)补贴时间:本次活动分3个阶段进行

  (1)第一阶段(劳动节、端午节期间):2023年4月29日至2023年6月30日;

  (2)第二阶段(国庆节、中秋节期间):2023年9月9日至2023年11月15日;

  (3)第三阶段(元旦、新春期间):2023年12月20日至2024年3月1日。

  按《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开具日期为准。

  (二)补贴对象

  2023年4月29日起,持有江门号牌的个人消费者报废、注销本人名下摩托车,取得《机动车注销证明》,在活动期间且在恩平市内购买的新燃油摩托车,并在江门辖区范围内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且购车发票是恩平市本地开具的。

  (三)补贴标准和申报方式

  1. 报废、注销旧车,购置1万元(人民币,含税价)及以下的新燃油摩托车,每台车给予750元资金补贴。

  2. 报废、注销旧车,购置1万元(人民币,含税价)以上的新燃油摩托车,每台车给予850元资金补助。

  3.申报方式。

  (1)申报材料

  ①车辆注册登记所有人(以下简称车主)办理报废、注销手续后,由车管所开具的《机动车注销证明》。

  ②车主本人购买新摩托车的本市《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及《机动车行驶证》等资料。

  ③填写与车主同名银行账户资料。

  (2)申报程序

  ①车辆报废、注销:

  车主联系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回收报废车,提交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车主身份证复印件、机动车业务委托书、车辆前、后车牌等资料,委托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办理机动车注销登记手续。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完成车辆拆解后,将《车辆注销证明》《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交给车主。

  ②车辆所有人携带身份证复印件、《恩平市2023年摩托车以旧换新申请登记表》、机动车注销证明、新购摩托车发票复印件、行驶证复印件、车主同名银行卡复印件等到各镇(街)服务窗口提出补贴申请。(表格可提前下载填写,见附表2。以上资料一式三份)

  ③车辆所有人请于2024年3月1日前将申请资料交至各镇服务窗口,过期将不再受理。属地镇(街)对受理材料进行审核,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市财政按照补贴标准发放补贴资金。

  三、电动自行车优惠措施

  (一)时间:本次活动分3个阶段进行

  (1)第一阶段(劳动节、端午节期间):2023年4月29日至2023年6月30日;

  (2)第二阶段(国庆节、中秋节期间):2023年9月9日至2023年11月15日;

  (3)第三阶段平(元旦、新春期间):2023年12月20日至2024年3月1日。

  按《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开具日期为准。

  (二)补贴对象

  在活动期间,在恩平市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购买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取得恩平市企业开具的有效购车发票和领取电动自行车牌照,可申请补贴。

  (三)补贴标准

  每台车给予270元资金补贴。

  (四)补贴申请程序

  1. 车辆所有人携带身份证复印件、《恩平市2023年新购电动自行车补贴申请登记表》、新电动自行车发票复印件、电动自行车上牌凭证(行驶证复印件)、车主同名银行卡复印件等到各镇(街)服务窗口提出补贴申请。(表格可提前下载填写,见附表3。以上资料一式三份)

  2.申请方式:

  ①车辆所有人携带身份证复印件、《恩平市2022年新购电动自行车补贴申请登记表》、新电动自行车发票复印件、电动自行车上牌凭证、车主同名银行卡复印件等到各镇(街)服务窗口提出补贴申请。(表格可提前下载填写)

  ②车辆所有人请于2024年3月1日前将申请资料交至各镇服务窗口,过期将不再受理。属地镇(街)对受理材料进行审核,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市财政按照补贴标准发放补贴资金。

  四、其它事项

  (一)受理地点。

  由各镇(街)设立“一站式”补贴资金服务窗口,负责辖区购车(小汽车、摩托车以旧换新、电动自行车)补贴申请审批。具体地址和联系电话详见下表:

镇(街)

窗口地址

联系电话

备注

恩城街道

恩平市广青街5号恩平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恩城街道公共服务中心

7817635、7819550

沙湖镇

沙湖镇中兴街5号沙湖公共服务中心

7687078

牛江镇

牛江镇宝华街35号牛江镇公共服务中心

7631990

君堂镇

恩平市君堂镇君江路12号君堂镇公共服务中心

7176320

圣堂镇

圣堂镇圣桥街与旧街交叉路口西南侧(圣堂广场)圣堂服务中心

7382827

良西镇

良西镇良英路东良西镇公共服务中心

7393936

东成镇

东成镇东升街1号东成镇公共服务中心  

7513977

大田镇

大田镇繁华街1号大田公共服务中心

7321813

横陂镇

横陂镇横新北路36号横陂镇公共服务中心  

7370822

大槐镇

大槐镇石及圩侨场路3号大槐镇公共服务中心

7276398

那吉镇

恩平市那吉镇安宁街1号那吉镇公共服务中心(那吉镇府大院内)

7281702

  (二)资金拨付。

  各镇(街)于2024年3月2日前将购车(小汽车、摩托车以旧换新、电动自行车)电子表格申请情况表报送市科工商务局,并于2024年3月12日前将审核情况、申请表、明细清单报市科工商务局,由科工商务局汇总报市财政局审核同意后,按照有关规定拨付资金。

  咨询电话:7123980(科工商务局)


                                                                                                                恩平市科工商务局

                                                                                                                  2023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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