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从教上岗退费的实施办法》(粤教师〔2018〕9号)和《广东省教育厅关于报送2021年符合上岗退费条件人员材料的通知》的要求,我局对各校上报的2020-2021学年申请“上岗退费”(即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从教上岗退费政策)的相关材料进行了审核。经审核,共有10人符合“上岗退费”条件,其中本科学历(学士学位)10人。现拟对审核通过人员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21年7月19日至2021年7月23日止。
如对审核通过人员持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电话或书面形式向恩平市教育局机关党委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提倡签署或自报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
受理部门:恩平市教育局机关党委
地址:恩城小岛锦茂路1号
联系人:吴老师、周老师
联系电话:7822926
恩平市教育局
2021年7月19日
详见:公示附件.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