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平市交通运输局及下属单位综合性涉企收费目录清单
| 恩平市交通运输局及下属单位综合性涉企收费目录清单 |
| 序号 | 部门名称 | 收费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收费项目 | 收费性质 | 服务内容 或涉及事项 | 收费标准 | 标准制定 方式及部门 | 政策依据 | 备注 |
| 1 | 恩平市交通运输局 | 本级 | 政府部门 | 占用利用公路路产补(赔)偿费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因建设需要,占用路产施工。 | 一、开设平交道口 1.二级及以上公路:900元/米•年。 2.三级及以下公路:630元/米•年。 二、占用公路或公路用地 (一)在公路、公路用地上埋 1.电(光)缆:27元/米•孔,一次性收取。 2.管线:横穿:135元/米;纵向:27元/米,一次性收取,直径30CM以线上的外径每增加10CM,补偿费标准增加10%。 (二)利用桥梁、隧道设置管线:720元/米,一次性收取。 (三)设置电杆:900元/根•年,限制性收取。 (四)设置电塔、变压器:4500元/座•年,限制性收取。 (五)其他占用 1.占用路肩、人行道、边沟:1.8元/㎡•天。 2.占用路面:9元/㎡•天。 3.占用公路用地:0.9元/㎡•天。 4.占用绿化带:2.7元/㎡•天。 | 政府定价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员会 | 粤价函〔2004〕506号; 江价〔2004〕281号; 粤财办明电〔2015〕4号; 粤发改价格〔2016〕180号; 粤发改价格函〔2019〕649号 | 1.根据《关于占用利用公路路产补(赔)偿费标准的通知》(江价〔2004〕281号),我市占用利用公路路产补(赔)偿费标准按粤价函〔2004〕506号文规定的标准下调10%执行。 2.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免征部分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16〕180号)、《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扩大开放部分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免征对象范围的通知》((粤发改价格函〔2019〕649号)对所有企业免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