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业户:
为加强我市道路营运车辆管理,维护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保障道路运输安全生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第(一)项的规定,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办理有关行政许可的注销手续。根据《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五十六条规定,道路运输车辆逾期未进行年度审验超过六个月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办理有关道路运输证的注销手续。
我局决定从公告日起清理逾期未进行年度审验超过六个月的60辆道路运输车辆,依法注销其道路运输证。
查询注销业户和车辆信息,可浏览恩平市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enping.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0-7816150。
特此公告
附件:依法注销道路运输证的车辆.xls
恩平市交通运输局
2022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