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业户:
为加强我市道路营运车辆管理,维护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保障道路运输安全生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第(一)项的规定,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办理有关行政许可的注销手续。及《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五十六条规定,道路运输车辆逾期未进行年度审验超过六个月的,或者客运经营者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后无正当理由超过一百八十日不投入运营或者运营后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停运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办理有关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注销手续。
我局决定从公告日起清理逾期未进行年度审验超过六个月的193辆道路运输车辆,依法注销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查询注销业户和车辆信息,可浏览恩平市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enping.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0-7816150。
特此公告
附件:依法注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车辆.XLS
恩平市交通运输局
2020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