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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新水泥(恩平)有限公司水泥窑协同处置资源性固体物料扩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华新水泥(恩平)有限公司水泥窑协同处置资源性固体物料扩容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现根据国家《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2006年2月14日)的有关规定,现对华新水泥(恩平)有限公司水泥窑协同处置资源性固体物料扩容项目进展情况及二次公众参与有关事项进行公告,望广大公众提出宝贵意见,以便报告书的进一步完善及项目建设的顺利开展。公告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华新水泥(恩平)有限公司水泥窑协同处置资源性固体物料扩容项目

  建设单位:恩平市华新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概要:华新水泥(恩平)有限公司水泥厂(原名为广东恩平市鹰咀湾水泥厂),位于恩平市横陂镇横板和尚山前,主要经营水泥、建材制品的制造与销售、水泥技术服务。本项目主要为依托华新水泥(恩平)有限公司一条日产4000t/d新型干法水泥熟料回转窑生产线处理一般固体废物,利用现有水泥窑生产工艺和技术以实现一般固体废物无害化、减量化和资源综合利用。本项目依托现有项目市政污泥暂存库进行处理一般固体废物的设备安装,处理规模为20万t/d。用水、用电等公辅设施均依托华新水泥(恩平)有限公司水泥厂统一解决。

  二、项目在运行过程中对环境可能造成的主要影响

  (1)本项目在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主要为窑尾烟气和暂存库废气,窑尾烟气依托现有项目的处理措施进行处理,达标排放,暂存库废气由管道送入水泥窑焚烧处置。经处理后本项目产生的废气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

  (2)本项目无外排废水,项目实施后对周边水环境影响不大。

  (3)本项目在运行过程中增加的设备产生的噪声经过厂房隔声以及距离衰减后对厂界周边影响很小。

  经处理后对环境影响不大。

  三、环境质量现状评价结论

  环境空气:评价区域内各监测点的SO2、NO2、氟化物、PM10、铅及其化合物均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5-2012)二级标准要求;氯化氢、硫化氢、氨气、汞及其化合物、砷及其化合物均可达到《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中居住区大气中有害物质的最高允许浓度的标准要求。臭气浓度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的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TVOC满足《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188883-2002)的标准值。总体而言,评价区环境空气质量良好。

  水环境:那扶河设置的三个断面监测因子均能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要求。

  声环境:厂界噪声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4a类标准要求。

  地下水:地下水各监测因子均能达到《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GB/T14848-93)Ⅲ类标准要求。

  四、环境影响预测评价结论

  1、大气环境影响评价

  模型预测表明:华新水泥(恩平)有限公司水泥窑协同处置资源性固体物料扩容项目建成后,正常排放情况下,重金属、氯化氢、恶臭等污染物的小时浓度、日均浓度和年均浓度的最大值均较小,在各敏感点造成的浓度增值也较小,均未超出标准限值。对建设项目厂区(含厂界)及周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产生的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因此,华新水泥(恩平)有限公司水泥窑协同处置资源性固体物料扩容项目对大气环境的影响是可以接受的。

  2、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无外排废水,项目实施后对周边水环境影响不大。

  3、环境噪声影响评价

  通过隔声措施,可将噪声源强削减15dB(A)以上,本项目厂区内大部分噪声设备均设在厂房内,根据噪声影响预测结果,尽管项目24小时运行,但各噪声源在厂界预测值均可达到排放标准要求(昼间≤60dB(A),夜间≤50dB(A),东边界昼间≤70dB(A),夜间≤55dB(A))。因此,只要采取合理布局,将噪声强度较大的设备分布在距厂界较远的地点,采取隔声工程措施,确保厂界声环境达标,则项目的噪声对环境影响不大。同时,最近的敏感点与本项目厂界的距离均在671米外,因此,本项目产生的噪声不会对周围居民产生影响。

  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固废排放量为零,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不良影响。

  5、地下水环境影响分析

  正常状况下,本项目暂存库场地在按照有关标准的要求作了必要的防渗、防撒漏等安全措施后,本项目水泥窑协同处置工业污泥对地下水环境影响较小,具有环境可行性。

  6、土壤环境影响评价

  本次评价以污染物浓度和相邻等值线间面积的乘积来确定重金属污染物沉积权重,然后根据废气排放量,计算区域内重金属年输入量。本次评价以铅作为土壤影响预测评价对象。根据预测,项目运营20年后周围影响区域土壤中重金属的累积量均不超过《土壤环境质量标准》标准限值的要求。因此,本项目废气排放中重金属污染物进入土壤环境造成的累积量不会对周围土壤环境造成较大影响,本项目方案对土壤环境的影响是可行的。

  7、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运营期生态影响主要为大气污染物对植被的影响。分析表明在达标情况下,本项目所排放污染物对周围生态环境影响较小。

  8、环境风险分析

  在生产运营过程中,建设单位将采用严格的安全防范体系,加强职工的安全生产教育,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建设单位将参考依托现有项目完整的管理规程、作业规章和应急计划,各关键环节的在线监控,预警和应急装置,完善本项目的环境风险应急措施,做到在出现预警情况时能及时处理,消除事故隐患,发生事故时有相应的风险应急措施,其对环境的风险在可接受的范围内。

  五、综合结论

  本项目为利用水泥窑协同处置一般固体废物,将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有针对性的污染防治措施、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其固体废物排放量为零、废气达标排放,发生的环境风险事故概率较低,运营过程对其周边环境的影响可以接受,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六、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查阅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在本公告发布后10日内,到建设单位查阅项目的环评文件初稿。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范围:受该项目直接影响或间接影响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关注项目建设的单位和个人。主要事项:①对工程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②对本报告提出的环保改进措施的意见和建议;③对本报告结论的意见。

  八、起止时间和联系方式

  请在公告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将您的意见或建议通过以下方式反映给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广西博环环境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宋工

  联系电话:020-83878216

  联系地址:广州大道南广一电商园A7座

  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恩平市华新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恩平市横陂镇横板和尚山前

  联系电话:0750- 7232990

  电子邮箱:lihua@huaxincem.com

                                                                                                   

                                                                                                             恩平市华新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2018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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