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下属单位:
根据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制度的相关要求,企业年报是保障公平竞争、促进经营主体诚信自律的重要举措。为进一步做好2025年度报告公示工作,现就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报送主体:供销社下属各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经营主体。
二、报送时间:2026年1月1日至6月30日。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报送时间为2026年3月1日至6月30日。
三、报送方式:请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广东)进行网上报送,网址为:https://gsxt.amr.gd.gov.cn/aiceps/#/login/index
四、报送内容:上一年度(2025年度)年度报告,并依法向社会公示。
五、注意事项:
1. 请各经营主体在规定期限内主动、如实报送并公示年报信息,避免因逾期或信息不实影响自身信用记录。
2. 如遇操作问题,可登录公示系统查看填报指南或咨询当地市场监管部门。
请各下属单位高度重视,相互转告,确保按时完成年报公示工作。
特此函告。
供销合作社
2026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