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力防范交通事故,营造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根据江门市公安机关“邑安2022”集中统一清查行动的总体工作部署,恩平公安交警持续开展交通安全大整治、酒驾醉驾专项行动等工作,从严从重查处酒驾醉驾等严重违法犯罪行为,现将5月份查处的酒驾案例予以警示曝光。
酒驾不息,曝光不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一条
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曝光和处罚都不是目的
守护安全才是恩平公安交警的初心
警察蜀黍在此提醒
端午假期严查酒驾不放松
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安全
请牢记
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